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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行政执法责任分工及考核标准》的通知


  平安监发[2009]17号
2009-03-03

 

平安监发[2009]17 

 

平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
关于印发《行政执法责任分工及考核标准》的通知

 

各乡镇安监站,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局、蒙山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,局机关各科室、监察大队:

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安监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执法行为,保证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有效执行,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》(国发〔200817)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<临沂市2008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临政办字[2008]20号)、临沂市安监局《关于印发<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>的通知》(临安监发[2008]96号)和县政府要求,制定平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分工及考核标准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附件一:平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分工表

附件二:平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考核标准

  

二○○九年三月三日

主题词:  执法   考核标准   通知


平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     2009年3月3印发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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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   地址:平邑县城板桥路北首
 电话:0539-4211431  邮箱:ajj2003036@163.com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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